协会章程   >   首页 > 协会概况 > 协会章程 >

 

苏州市搬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苏州市搬家运输服务行业协会”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苏州市从事搬家服务业的单位和从事与搬家业务有关的专业人士自愿结成的、专业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团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搬家业同仁为发展苏州市搬家事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我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努力工作。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并接受苏州市民政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苏州市三香路728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协助政府联系本行业企业;
(二)代表本行业利益,维护本行业企业合法权益,参与本行业重大问题研究协商,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
(三)通过行业自律,规范本行业经营行为,树立行业新风;
(四)加强本行业企业间业务联系,制定行业公约,当好政府管理本行业的助手;
(五)组织本行业企业参加国内外行业交流活动,为本行业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
(六)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苏州市搬家行业的具体现状,进而在增加审批新的搬家公司执照时参考,防止过多过滥;
(七)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八)统一本行业服务价格,制止恶性价格竞争,保护本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由会员介绍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